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4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大谢村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是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企业——恒力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公司现有总资产65亿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项目总投资超过50亿元人民币,目前已经形成年聚合产能达140万吨,员工总数超 6000人的大型化纤企业。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化纤制造和研发,主导产品包含细旦超细旦半消光、超亮光涤纶长丝以及各类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公司主导产品——半消光、超亮光涤纶牵伸丝、低弹丝的质量水平远高于国家标准,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最高水平,得到了国内外中高端客户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全国用户满意产品”、“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并成为耐克、阿迪达斯、迪卡侬、丰田汽车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指定纺织品源。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大谢村新增用地315亩,新建厂房、辅助用房,新增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引进固相增粘设备8套、纺丝卷绕设备421个纺位、测试仪器60台套,购置电力设备、空压机、纺丝机等国产设备1021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投资320800万元建设本次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项目已取得盛泽镇人民政府备案文件(项目文号:盛政备〔2021〕93号,项目代码 2104-320553-89-01-53002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已通过备案(盛政备〔2021〕93号),并委托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1年12月03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保审批意见,批文编号:环建【2021】09第0089号。建设项目于2022年03月开始建设,2024年01月开始调试试运营。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4年3月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建成运行的“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进行验收,委托苏州37000v威尼斯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16日、18日、21日、25日、27日,4月1日-2日、9日-10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之后公司根据检测公司的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制纯浓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生产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回用水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监测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南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西、北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委托综合利用;其中废无油丝、废含油丝外售张家港市明宏化纤机械厂;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委托苏州中月鑫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净水站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废反渗透膜委托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废碱液包装桶、废碱液、废包装袋/桶委托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废油桶委托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油委托无锡市文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实现固废零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1)废气: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染物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本项目纺丝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静电式纺丝油烟净化器过滤及油烟回收处理(TA001-TA020),然后通入设置在车间屋顶的8根15m高的排气筒(DA454-DA461)排放,真空煅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装置(TA021-TA030)处理后进入2套二级活性炭(TA031-TA032),通过2根15高排气筒(DA462-DA463)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TA03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464)排放,对本项目周边的居民点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外排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尾水后排入京杭运河,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建议:
1、建议加强环保从业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一步完善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及监督,最大减轻项目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2、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监测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监测),以及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3、企业应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管理,防止超标排放。
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新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大谢村
联系电话:1377165161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见下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jG-tDejitSa596CqRSxkQ?pwd=nlu6
提取码:nlu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