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1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已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
建设单位: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建于盛泽镇圣塘村,经营范围为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软件开发;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2013年4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5月21日获得盛泽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文号:盛政环建发[2013]87号。企业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续证(许可证编号:9132050958373526XG001V)。
本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建成,因疫情原因未能稳定投产,疫情过后本行业的市场销售情况变化较大,且为节能减耗,进行了旋风分离器升级改造,故于2023年10月-11月进行调试。本项目总投资75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高性能差别化涤纶长丝10万吨,其中FDY:75000t,POY-DTY:25000t,产品规格为:FDY44~83D(tex)/48~72f;POY-DTY为76~167dtex/48~144f。
本项目立项、建设、调试、验收监测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应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因此,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5日在项目正常运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委托苏州37000v威尼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完成了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为“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排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氮、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_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牵伸卷绕、加弹废气排气筒出口◎P1-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标准。
(三)厂界环境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熔体胶块、废无油丝、废含油丝、废海砂、废滤网、粉尘一般固废委托苏州中月鑫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油污、废包装容器、废三甘醇、实验室废液危废委托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五)总量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排放量及各污染因子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吴江市规划要求;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
本项目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总量指标可得到平衡;
本项目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从以上分析可见,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之后,不会降低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 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采取各种环保措施,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加强“三废”治理,从严控制各种污染物,确保有关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2) 企业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的要求做好雨水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工作;
(3) 对于委外处理处置的各种固废,企业应在试生产前与有能力与资格的相关单位签署委托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4)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公示期: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建芳
联系地址: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
联系电话:1899434640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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